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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體系考點解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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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6269678372
武言
波斯納出版有限公司
2023年4月01日
233.00  元
HK$ 198.05  






ISBN:9786269678372
  • 叢書系列:考試用書+公務人員考試+司法特考
  • 規格:平裝 / 672頁 / 17 x 23 x 2.57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考試用書+公務人員考試+司法特考


  • 考試用書 > 研究所考試 > 法政/教育











      ◎收錄國考、法研等常見之爭點、觀念,並搭配國考、法研等相關之考題,充分掌握命題趨勢。

      ◎收羅、整理重要學說、實務見解,增加解題方向以及寫作素材。

      ◎「筆者的話」幫助釐清艱澀的理論,提醒考生常犯之錯誤。


     





    編者序

    本書使用方法



    第一編 刑法總則

    第一章 三階層審查體系

    第一節 構成要件

    第一項 故意既遂犯

    第一款 客觀構成要件

    考點1 因果關係

    考點2 歸責理論

    考點3 信賴原則

    考點4 第三人行為介入

    考題實戰

    Q1:常態關聯性(一)

    Q2:常態關聯性(二)

    Q3:被害人自我負責

    第二款 主觀構成要件

    考點1 間接故意與有認識過失

    考點2 打擊錯誤與客體錯誤

    考點3 因果歷程錯誤

    考題實戰

    Q1:因果歷程錯誤(一)

    Q2:客體錯誤與打擊錯誤

    Q3:因果歷程錯誤(二)

    Q4:減輕不法事由前提事實錯誤

    Q5:排他互斥構成要件錯誤

    Q6:構成要件選擇要素錯誤

    Q7:因果歷程錯誤(三)

    第二項 過失犯

    考點1 審查架構

    考點2 客觀注意義務違反

    考點3 超越承擔過失

    考題實戰

    Q1:過失犯之注意義務標準

    Q2:超越承擔過失

    第三項 加重結果犯

    考點1 直接關聯性

    考點2 能預見

    考點3 未遂犯之加重結果犯──以傷害致死或致重傷為中心

    考題實戰

    Q1:加重結果犯之論罪結構

    Q2:直接關聯性

    第四項 不作為犯

    考點1 作為與不作為之區分

    考點2 危險前行為

    考題實戰

    Q1:正當防衛之危險前行為

    Q2:違背義務危險前行為

    Q3:故意不法前行為

    第五項 未遂犯

    考點1 著手判斷標準

    考點2 不純正不作為犯之著手

    考題實戰

    Q:著手判斷標準

    第二節 違法性

    第一項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考點1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考點2 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考題實戰

    Q1:容許構成要件錯誤(一)

    Q2:容許構成要件錯誤(二)

    Q3: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第二項 正當防衛

    考點1 防衛情狀──以現在性為中心

    考點2 防衛行為──以挑唆防衛為中心

    考題實戰

    Q1:正當防衛之現在性

    Q2:意圖式挑唆防衛

    第三項 緊急避難

    考 點 自招危難

    考題實戰

    Q1:防禦性緊急避難

    Q2:過失自招危難與攻擊性緊急避難

    第四項 被害人同意與承諾

    考點1 被害人同意與承諾之區分

    考點2 被害人同意與承諾之瑕疵──以施用詐術為中心

    考題實戰

    Q:被害人同意之瑕疵

    第三節 罪 責

    第一項 不法意識與禁止錯誤

    考點1 不法意識之定位

    考點2 雙重錯誤──以誤想防衛過當為中心

    考題實戰

    Q:不法意識與禁止錯誤

    第二項 寬恕罪責事由

    考點1 延展型防衛過當

    考點2 強制性緊急避難

    考題實戰

    Q:延展型防衛過當

    第三項 原因自由行為

    考 點 原因自由行為之處罰基礎與成立要件

    考題實戰

    Q:原因自由行為

    第四節 三階層以外之審查

    第一項 中止未遂

    考點1 中止行為之要求程度

    考點2 己意之判斷

    考題實戰

    Q:中止行為之要求程度

    第二項 不能未遂

    考 點 無危險之判斷

    考題實戰

    Q1:不能未遂之無危險

    第二章 正犯與共犯

    第一節 正 犯

    第一項 間接正犯

    考點1 正犯後正犯

    考點2 間接正犯之錯誤

    考點3 間接正犯之著手

    考題實戰

    Q1:間接正犯之錯誤支配

    第二項 共同正犯

    考點1 犯意聯絡──相續共同正犯

    考點2 行為分擔──共謀共同正犯

    考點3 共同正犯之脫離

    考題實戰

    Q1:相續共同正犯之成立

    Q2:共同正犯之脫離

    第二節 共 犯

    第一項 教唆犯

    考點1 加重教唆

    考點2 教唆犯之客體錯誤

    考題實戰

    Q:教唆犯之客體錯誤

    第二項 幫助犯

    考點1 幫助犯之因果關係

    考點2 不作為正犯與共犯之區分

    考題實戰

    Q1:幫助犯之因果關係

    Q2:不作為正犯與共犯之區分

    第三章 沒 收

    考點1 犯罪工具與關聯客體

    考點2 發還被害人

    考題實戰

    Q:賄款沒收與沒收競合



    第二編 刑法分則

    第一章 人格法益

    第一節 生命、身體法益

    考點1 遺棄罪之性質

    考點2 刑法第294條之行為主體

    考點3 刑法第278條之重傷結果

    考題實戰

    Q1:有義務遺棄罪

    Q2:重傷結果之認定

    第二節 自由法益

    考點1 強制罪之「強暴」與「脅迫」

    考點2 剝奪行動自由罪之性質

    考題實戰

    Q:強制罪與妨害行動自由罪

    第三節 性自主法益

    考點1 強制行為之「其它違反其意願之方法」

    考點2 施用詐術之性交

    考點3 加重強制性交罪之「二人以上共同犯之」

    考題實戰

    Q1:加重強制性交猥褻之二人以上共同犯之

    Q2: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與宗教騙色

    第四節 隱私法益

    考點1 窺視、竊聽與竊錄罪之「非公開」

    考點2 GPS與竊錄罪

    考題實戰

    Q:GPS與非公開活動

    第二章 財產法益

    第一節 個別財產法益

    第一項 竊盜罪

    考點1 所有意圖之對象

    考點2 加重竊盜罪之第3款與第4款加重事由

    考題實戰

    Q1:所有意圖之對象

    Q2:攜帶兇器、結夥三人以上之加重竊盜罪

    第二項 強盜罪與準強盜罪

    考點1 強盜罪之「至使不能抗拒」

    考點2 準強盜罪之既遂標準

    考題實戰

    Q1:強盜罪之目的連結

    Q2:準強盜罪之既遂認定

    第三項 侵占罪

    考點1 「持有關係」之定位

    考點2 侵占行為之解釋

    考題實戰

    Q:侵占罪之身分與共犯

    第二節 整體財產法益

    考點1 三角詐欺

    考點2 自動付款設備之「不正方法」

    考點3 加重詐欺罪之各款適用

    考題實戰

    Q1:三角詐欺

    Q2:自動付款設備之不正方法

    第三章 社會法益

    第一節 交通犯罪

    考點1 不能安全駕駛罪之解釋

    考點2 發生交通事故逃逸罪之解釋

    考題實戰

    Q1:不能安全駕駛罪之酒精濃度數值

    Q2:發生交通事故逃逸罪之解釋

    第二節 文書犯罪

    考點1 「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與文書內容之關係

    考點2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與實質審查權限

    考題實戰

    Q1:文書內容之真實性與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

    Q2: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與實質審查權限

    第四章 國家法益

    第一節 貪污犯罪

    考 點 「職務上之行為」之認定

    考題實戰

    Q:公務員違背職務收賄罪與職務上之行為

    第二節 投票犯罪

    考點1 「提前賄選」與有投票權之人之解釋

    考點2 虛偽遷徙戶籍投票罪之既、未遂

    考題實戰

    Q:虛偽遷徙戶籍投票罪之未遂

    第三節 司法犯罪

    考點1 「妨害刑事證據罪之行為客體的解釋

    考點2 司法犯罪與不罰之自我庇護原則

    考題實戰

    Q:頂替罪、偽證罪與不罰之自我庇護原則







      

      筆者撰寫本書的目的,除了希望能夠將自身之讀書體會與感想分享給其他有需要之人以外,尚想為自己學習與考試的漫長旅程,作一個階段性的回顧與總結,而有幸得到編寫【刑法學霸筆記書】之作者─柚律師─的鼓勵,以及波斯納出版公司之編輯群的協助下,才有機會能完成本書的寫作,筆者衷心地感謝他們的信任與勉勵。



      於寫作本書時,由於筆者擔心自己無法忠實地呈現出學說與實務論述的原意,是故,凡是有引用到學說與實務論述的部分,皆於該句末或是段落放上註腳,以提供讀者更進一步地查找原文出處閱讀,相信讀者在閱讀原文之後,刑法功力也必定會有大幅地提升,另外,雖然筆者已經盡力地確認所撰寫之內容,但是可能仍有缺陷或是不足之處,讀者倘若能給予建議或是指正,筆者由衷地感謝。



      筆者向來認為,掌握實務見解與通說見解,至多僅再準備有力見解,應已大致足夠應付國家考試(僅觀察筆者身邊上榜的友人們而得出之結論),並不太建議讀者汲汲營營鑽研少數見解,畢竟個人時間、體力皆有所限,但考試科目卻眾多、龐大與繁雜,必須在分數與能力間,作出取捨、權衡,是故,筆者建議於刑法科目上,讀者累積到一定程度即可,多花些心力在準備民法、民事訴訟法(含家事事件法)等科目上,可能才是比較有效率的選擇。



      在最後,能完成本書的寫作,必須感謝彩綺給予大量的回饋與有益的討論、文莉協助掃描與蒐集期刊論文、家緯分享律訓與工作的趣事、明誼陪同一起吃午、晚餐,以及芩給予相當大的鼓勵與無限多的包容。



      筆者祝福每一位與本書有緣分的讀者,能在本書獲取自己之所需,儘快自考試旅程中脫離,回歸自由之身軀,前進下一個人生的階段。


    武言

    2023年1月 桃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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