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形文化資產從定義來理解就是具有物質形體並有獨特人文內涵與價值的物件,而其之所以存在是透過特定的人將特定物質經由加工而得,並賦予特定的結構與功能。所以從製作過程開始可能就伏藏一些缺陷或是弱點,之後受到環境中各種物理作用力和化學反應,如重力、氣流、光、熱、空氣、水等相互交錯的作用,導致材料的劣化和老化以及結構的弱化,除此之外還有人和各式生物有意識或無意識的接觸或侵擾,還有天災等而導致缺損和破壞。然而,有形文化資產呈現人文內涵的訊息或特徵一旦部分或全部消失,其自身所擁有極高的歷史、藝術、美學與科學等文化價值也隨著減損甚至喪失。因此,在1930年羅馬舉行的藝術作品檢查和保存科學方法研究(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for the Study of Scientific Methods in the Examination and Conservation of Artworks)國際會議上首先提出了預防性保存的概念,並開始推行這樣的新思維來針對文化資產自身的物質材料狀態以及周圍環境影響和作用的研究,以補強和排除具有危害的因子,確保文化資產的物質形貌、結構與功能盡可能被長久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