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布尼茲認為宇宙的最後元素只有一種,無論是思想物或擴延物,悉由它所組成。一六九六年,他已開始引用「單子」的名詞與觀念,且已把自由而偶有的「道」之觀念,擴充到物理與精神併合為一而同屬於唯一、普遍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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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子乃一精神原子,一單純的實體,沒有部份,沒有擴延,也沒有形態,故不能分割。依其本性則不生不滅,永恆常存,惟有天主能創造或毀滅它。每一單子與其他單子皆互異,宇宙間沒有兩個完全相同的單子,至少它們有一些內在的差別,萊氏稱之為不可分辨的相同,按此原則,兩物不可能只有時空上的差別,它們必定也有內在的差別介於其間。每一單子雖然互異,但亦有其最普遍的共同性。也就是說,每一單子皆為宇宙的一個觀點,所以在某觀點之下,它是宇宙整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