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3月4日,富蘭克林.羅斯福宣誓就任總統,
彼時的美國剛剛結束了大蕭條,經濟正處於崩潰邊緣,
小羅斯福為此制定了一系列改革方案,帶領人民走出困局,
農業、土地、金融、鐵路、司法……99天內即挽救國家於存亡中。
這位總統具體究竟做了什麼?本書將娓娓道來他的「百日新政」!
?
▎重新審視政府的意義:為了服務人民,抑或統治者的獨裁工具?
?
「政府是一種公平交換的關係——如果我們循著其發展思想的軌跡考察的話,政府必然是一種契約。根據這種契約,統治者被賦予權力,而人民則本著他們應當被賜予某些權利的想法認可了該項權力。」
?
「我們的政府正式和非正式地從政治和經濟方面肩負著讓每個人都能夠透過自己的勞動過著豐衣足食的生活的責任。」
?
▎破解關稅難題:杜絕格倫迪關稅法所造成的傷害
?
「我們可以制定一項競爭性關稅,即將美國的製造商與他們的外國競爭者們置於同等的市場之上——一個使生產成本的差別均等化的市場。這不是一種禁止性關稅,在這種關稅的背後,美國製造商無法聯合起來干擾美國大眾的視聽。」
?
「削減關稅是任何做到的呢?依當前的世界形勢看,國際談判是首要的、也是最合乎需求的方法;透過在一定程度上同意降低我們自己的某些稅率以確保我國關稅壁壘也能夠降低,這樣大量海外過剩產品就可以獲准入境。」
?
▎有效降低犯罪率:維護社會安定,需要是威權還是預防?
?
「監獄的資料統計顯示,在有過一次入獄經驗的人中,50∼60%成為了慣犯……我們不得不承認,作為社會的保護機構,整個監獄體系非常無用和低效。我們開始認知到絕大多數囚犯重返社會不久,就會再次入獄並成為這裡的常客。」
?
「刑法條款做出修訂,規定在認為法院判決的最低刑期量刑過重時,假釋委員會有權提出申請提請法院重新量刑,縮短原來的最低刑期。當減低最低刑法的申請遞交法庭時,地方檢察官有權進行法庭聆訊。只要法官同意減少刑期,罪犯屆時將有資格獲得假釋,釋放的條件依照假釋委員會的法律規定執行。」
?
「可以肯定的是,嚴酷的刑期並沒有阻止犯罪的顯著增加……量刑應該有一個新的基準,不僅要懲戒罪犯,還要力求改造他們重返社會。只有如此我們才能在國家打擊犯罪的抗爭中取得真正的勝利。」
?
本書特色
?
本書為美國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於1933年3月前所寫的眾多文章與談話的彙編。一場耗損全球經濟的大蕭條剛結束,時值國家面臨重大變革的階段,政治的作用是什麼?政府應如何運作?政策又該如何惠及民眾?20世紀的美國還在持續發展,改革的腳步永不停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