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法治與中華文化(第三版代序)
有賴各位編者、作者和香港三聯書店的大力支持,本書第三版終於得以面世。除了感謝《香港法概論》的初版和第二版的原有編者和作者繼續全力支持本書第三版的編輯和撰稿之外,我在這裏要特別感謝新加入本書作為編者之一和其中兩章作者的張增平律師,以及新加入本書作為作者的周兆雋老師、伍錫康老師、蕭國鋒老師、彭韻僖律師和莊仲希律師(排名序乃根據他們寫的各章在本書的先後次序列出)。沒有各位編者和作者在過去一年的悉心努力和默默耕耘,現在放在讀者手中的這本書是沒有可能誕生的。
自從本書在1999年初版以來,每年的銷量都不錯,對於廣大讀者的支持和愛護,我們衷心感激。現在讀者手中的是本書第三版,它不但因應新的香港法律發展情況對原書進行了更新,而且還新添了三章,希望不會辜負讀者的期望。
對於我來說,統籌本書的編寫是“alabouroflove”(或可譯為“愛的勞工”)。雖然英文仍是香港法制的主要用語,但基於對香港的法律、法制和法治的愛護和珍惜,我認為值得向廣大香港市民用中文—他們最熟悉的語言文字—簡單介紹香港法制的基本結構和香港法律的核心內容。近來,不少社會和政界人士提倡要更積極推行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下簡稱《基本法》)的宣傳教育,我的愚見是,《基本法》是香港法制的一部份,不能抽離於香港法制整體,對《基本法》的瞭解必需建基於對香港法律整體及香港的法治傳統的瞭解。
香港的法治傳統源於在殖民地時代移植到香港的英國法,那?,我們中華文化中有沒有法治的基因呢?最近,在香港大學法律學院畢業不久的顧瑜博士與我做了一個關於“法治與中華文化”的訪談,這正好解答了這個問題,也藉此作為本書第三版的代序。
陳弘毅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