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歐盟一向是全球環境保護的先驅,近30年來在相關國家和組織的大聲疾呼之下,環境汙染、生態破壞、全球暖化和氣候變遷等議題越來越得到人們的關注,而歐盟也為了推動環境永續、能源再生等訂定了許多嚴格的法規。聯合國則是在2015年提出「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以17項永續發展目標為核心,同時考量環境保護、社會進步和經濟成長等三大面向,全球企業和組織必須透過執行其下的169個細項來善盡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
教育部自2018年推動大學社會責任(University Social Responsibility, USR)實踐計畫,淡江大學自始即參與其中。為了更進一步實踐聯合國的永續發展目標,淡江大學更於2021年成立「永續發展與社會創新中心」,由學術副校長兼任中心主任,除了由教授帶領學生進入社區服務、發佈學校的永續報告書,推動淨零碳排也是其中最主要的任務,將戮力於2050年建校100週年時達成淨零校園的目標。
本校歐盟研究中心主任陳麗娟教授是歐洲研究的專家,對於歐盟的動態資訊有即時的掌握。陳主任更於2015-2018年榮獲為期三年的莫內講座教授(Jean Monnet Chair on European Trade Law),深入研究歐盟的貿易法規。歐盟為了實踐其環境永續、綠色能源的理念,透過貿易和金融的手段來要求歐盟以外國家的企業和金融機構也必須遵循其規範。是以所有企業仔細了解歐盟的相關法規,以調整其製造生產的過程,甚至是在環境、社會與治理(ESG)方面的作為,便是產品進入歐盟國家所必需的,而金融機構也必須善盡查核其所投資和放款企業ESG的責任。
歐盟將於2023年1月1日實施新的碳邊界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規章,希望透過建置全球綠色供應鏈進一步落實「歐洲綠色政綱」。值此之際,陳教授撰寫這本專書介紹各項規章的原由與細節,也提出台灣企業如何因應的看法,這實在是台灣企業的及時雨。為了持續和歐盟做生意,台灣企業的轉型是必須的,然而這不僅對於企業的永續發展有其助益,而且也是人類社會永續發展之福。
許輝煌
淡江大學學術副校長
兼永續發展與社會創新中心主任
2022.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