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本書前版迄今三年半來,有關行政法總論的法令增修不少,內容更動幅度較大者,例如法院組織法、行政法院組織法、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員懲戒法、懲戒法院組織法,以及行政訴訟法等,且不乏已排上修法議程者(如行政程序法、國家賠償法等)。至於本書援引頻繁的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含憲法法庭裁判),在兩版之間已累積逾五十則新的實例,而其準據法已由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易名為憲法訴訟法,並新增令人矚目的「裁判憲法審查」類型。此種規範變動不羈的現象,正足以反應法治社會的多元需求,並彰顯行政法學尚可發展的寬廣空間。
以上理論與實務交互激盪下的變易與更新,指涉特別權力關係的隱沒、判例制度走入歷史與大法庭的設立、軍公教年金制度興革、都市計畫審查程序納屬行政訴訟的新案型,以及不斷強化憲法原則在行政法領域的適用等引起廣泛迴響的議題,皆是本版與時俱進所需面對與關切的課題。
考量論述體系的關聯與邏輯性,本書將前版的第十章納入第八章而併稱為「行政作用之分類與一般法律原則」,並調整後續章次,其他架構則大致維持原?。改版工作雖仍得力於妻子的鼎力協助,以及三民書局編輯同仁的專業把關,但因作者力有未逮而可能導致的缺失部分,必所難免,尚請讀者方家惠予指正,無任感激。
李震山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