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序
本次改版係因2019年4月2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800041051號令修正公布家事事件法第53、167條條文;施行日期,由司法院定之2019年5月3日司法院院台廳少家二字第1080012321號令發布定自2019年5月3日施行;同年6月1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800060061號令修正公布同法第164、165條條文;施行日期,由司法院定之同年6月21日司法院院台廳少家二字第1080017349號令發布定自2019年6月21日施行,並增列許多實務見解,本書亦一併寫入改版,以利讀者參照。
本次改版修正得以順利完成付梓,感謝本校法學院葉育甄研究生、大學部陳芷涵同學繕打、校稿等事宜,本書如有謬解之處,懇請各方先進不吝指正賜教,以作為爾後改版之依據與檢討,萬分致謝,不勝感激之至。
郭欽銘 謹識
中國文化大學陽明山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