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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不盲從:生而為人,如何有尊嚴地活著(特別簽名版)——國家能賜死人民嗎?能投票就是民主?防疫就能限制出入境?收入低就該餓肚子嗎?……30堂基本人權思辨課

公民不盲從:生而為人,如何有尊嚴地活著(特別簽名版)——國家能賜死人民嗎?能投票就是民主?防疫就能限制出入境?收入低就該餓肚子嗎?……30堂基本人權思辨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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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6263102422
法律白話文運動,編者�李柏翰
麥田
2022年6月30日
127.00  元
HK$ 107.95  






ISBN:9786263102422
  • 叢書系列:不歸類_人文
  • 規格:平裝 / 296頁 / 21 x 14.8 x 2.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出版地:台灣
  • 適讀年齡:20歲~75歲
    不歸類_人文


  • 人文社科 > 政治 > 民主/人權議題 















    序論



    第1章:我們天生自由而且平等

    不論「理性」與否,都不能作為剝奪人權的藉口

    人權是為了使人有尊嚴地活著,最低限度的保障



    第2章:不該有差別待遇

    除去生活中的障礙,努力使所有人平等享有人權

    國家應採取一切措施,確保沒有人遭受歧視待遇



    第3章:生存的權利

    活著不僅是攸關生存與否,更要被視為人地活著

    國家能賜死人民嗎?人權法中最難解的爭議之一



    第4章:不要有奴隸制度

    為調和私領域中失衡的權力關係,法律必須出手

    紅燈何時亮,幾時可尋芳?性工作合法化之必要



    第5章:沒有折磨或不人道的待遇

    禁止酷刑,為了阻止泯滅人性最極端的國家惡行

    不合理濫權行為或不人道待遇,應盡速全面禁止



    第6章:不管到哪裡,你都有被視為人的權利

    人權不是舶來品,而是公民向國家討公道的依據

    接受人權法之規範是件謹慎的事,不能因人設事



    第7章: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平等保護是人權基本精神,法規若有偏見應修正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相關保障不該只做半套



    第8章:你的人權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

    我們的合法權益應該被積極保護,免受他人侵害

    沒有人有義務承擔來自其他人的肢體或情緒暴力



    第9章:沒有不公平的拘留

    最恐怖的社會控制手段,強迫失蹤應被嚴格禁止

    若非必要,國家不能恣意地限制個人的人身自由



    第10章:公平審判的權利

    即便是犯罪被告,也應享有公平審判的程序權利

    「情節最嚴重之罪行」不等於非得判死刑才可以



    第11章:在被證明有罪前,我都是清白的

    「無罪推定」是刑事訴訟過程最重要的基本原則

    若連無辜的人都被判有罪,那麼沒有人是自由人



    第12章:隱私的權利

    我的祕密我決定,沒有人可以隨便把它洩漏出去

    揮別過去,我們有沒有選擇「被遺忘」的權利?



    第13章:行動的自由

    若要限制個人返國權利,其正當性需被嚴格檢視

    我的行動自由被其他人干擾了,國家應該保護我



    第14章:尋求安全居所的權利

    如果在自己的國家被迫害,其他國家應給予庇護

    人人皆有可能一夕之間,成為尋覓棲身處的難民



    第15章:取得國籍的權利

    從越界者與無國籍人的眼中,看見人權法的極限

    追求國籍保障,歸化移民應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第16章:婚姻與家庭

    每個人都有結離婚的自由,而這項自由人人平等

    家庭為社會基本單元,國家應盡力保全家庭團聚



    第17章:擁有屬於你東西的權利

    依法納稅是公民的憲法義務,但納稅人權不可少

    世界觀之差異,並非所有人看到土地都想到財產



    第18章:思想的自由

    思想控制,最可怕的地方在人人自危、相互審查

    尊重信仰自由,不等於放任宗教組織成法外之地



    第19章:表達的自由

    對自由意志最大的壓迫,就是不讓人們表達意見

    並非大人專屬,兒童也有說話並且被聽見的權利



    第20章:公眾集會的權利

    遊行抗議沒錯,除非它造成危險或蓄意破壞法治

    抗議意見時,非得讓全世界都能看出我是誰嗎?



    第21章:參與民主政治的權利

    人人都有參與國家治理的權利,展現自決的意志

    能選舉,就算民主了嗎?能夠投票並不等於自決



    第22章:社會保障的權利

    生計出現困難時,人人都應受到來自國家的支持

    所有人都該受到與其他人一樣之經濟與社會保障



    第23章:工作者的權利

    集體罷工行動與團體協約成果,由參與勞工共享

    因為工作受傷生病,國家應協助康復以重返職場



    第24章:休息和休閒的權利

    休息是為了走得更長遠:工作可貴,健康價更高

    家裡最陌生的熟悉人,需要休息的外籍家庭看護



    第25章:良好生活條件的權利

    安居立命不是奢侈,而遭迫遷之安置也並非恩賜

    不該讓「身為少數群體」成為健康不平等的原因



    第26章:接受教育的權利

    人人有受教的權利,而學習空間應是自由平等的

    教育關鍵之處,在於社會希望培養出怎樣的公民



    第27章:著作權

    不合理的約定不該導致無法表演自己的詞曲創作

    突破著作權的個人主義,原住民的集體智慧創作



    第28章:生活在一個在乎人權的世界的權利

    人權保障不僅僅靠規範,更有賴健全的監督機制

    良善的全球秩序,取決於良善的國內與國際環境



    第29章:責任

    人權只受法律允許之限制,而該法律須是正義的

    你的身體你做主,國家能做的就是支持你的決定



    第30章:沒有人可以剝奪你的人權

    即便犯了錯,也應該受到人道且保有尊嚴的懲罰

    人權非特權,誰都無法否定另一個人的基本人權



    後記:人權工作者的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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