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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Q&A

刑事訴訟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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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864512577
蕭崴仁,林柏男,周逸濱,蘇忠聖,蔡佑明
書泉
2022年4月28日
117.00  元
HK$ 99.45  






ISBN:9789864512577
  • 叢書系列:法律相談室Q&A
  • 規格:平裝 / 224頁 / 14.8 x 21 x 1.2 cm / 普通級 / 雙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法律相談室Q&A


  • 社會科學 > 法律 > 法律實例/應用











      刑事訴訟的相關程序,

      與過程中需注意的大小問題,

      這本書通通告訴你!

    ?

      只要報警就等於進入刑事訴訟流程了?

      成為被告後就一定會留下前科?

      上訴到第三審後就再也無法救濟?

    ?

      謬論一 因為採三級三審制,所以無論是什麼罪都能上訴到第三審?

      A:錯。不是所有類型的案件都可以上訴第三審,刑事訴訟法第376條的案件,經第二審判決後,不得上訴第三審法院。

    ?

      謬論二 羈押就一定會判有罪?

      A:錯。羈押僅是在法定情形下先限制被告自由,並非確定判決有罪。

     

      謬論三 同案被告一定要委任相同律師?

      A:錯。如果同案被告之間,主張矛盾,則應該委任不同律師,以免無法兼顧個別被告的權利。

    ?

      謬論四 受刑人住所不在戶籍地,一定要到原戶籍地報到嗎?

      A:不用。可以具狀向原地檢署聲請囑託執行。

    ?

      謬論五 上訴時可以只以量刑過重為理由嗎?

      A:不可以。被告提起上訴必須「具體的」說明他不服判決的理由,明確指出他認為判決中的哪個部分不當或是違法。

    ?

      如果可以我們都不希望成為刑事訴訟當事人(無論是原告或被告),但若真的不幸需參與刑事訴訟,這本書將會為您解答各種疑難雜症。無論是刑事訴訟的基本流程,或是在訴訟中會遇到的疑惑,甚至是各種救濟途徑,本書將這些複雜的問題轉變為簡單易懂的文字,讓讀者快速了解爭點所在,並學會解決方法。



     





    PART 1 偵查、審判、執行、辯護

    Q1 刑事訴訟流程

    Q2 偵查階段

    Q3 審判階段

    Q4 執行階段

    Q5 告訴乃論之罪與非告訴乃論之罪

    Q6 公訴與自訴

    Q7 告訴與告發

    Q8 前科

    Q9 法律扶助

    Q10 裁判

    Q11 法官迴避

    Q12 法院的管轄權

    Q13 辯護人的人選

    Q14 任意辯護與強制辯護

    Q15 律師委任

    Q16 羈押

    Q17 前往警察局做說明

    Q18 自訴提起的程序以及限制

    Q19 拒收法律文書

    Q20 大樓管理員代收法院文書的效力



    PART 2 搜索、羈押、偵查、起訴

    Q21 偵查中請律師之必要性

    Q22 搜索可否拒絕

    Q23 警察強制帶人去警察局

    Q24 羈押制度

    Q25 交保

    Q26 偵查不公開

    Q27 被告請求調查有利證據

    Q28 偵查中告訴狀

    Q29 告訴人調查證據

    Q30 證據保全

    Q31 出庭

    Q32 附帶民事訴訟

    Q33 撤回告訴

    Q34 撤回告訴後再提告

    Q35 告訴預先拋棄

    Q36 緩起訴處分

    Q37 不起訴處分後聲請再議

    Q38 緘默權

    Q39 簡易判決處刑

    Q40 提告與誣告



    PART 3 緩刑、傳聞證據、審理程序、保安處分

    Q41 緩刑

    Q42 傳聞證據

    Q43 審查程序與審理程序

    Q44 同案被告委任同律師

    Q45 告訴人不去開庭

    Q46 偵查與審判中認罪差異

    Q47 變更起訴法條

    Q48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Q49 證據能力

    Q50 徵信社採集之證據

    Q51 證人收到傳票作證

    Q52 交互詰問

    Q53 簡易程序

    Q54 通常程序

    Q55 聲請調查證據

    Q56 聲請保全證據

    Q57 易科罰金

    Q58 自訴委任律師

    Q59 保安處分

    Q60 判決書



    PART 4 執行刑、易科罰金、緩起訴、沒收

    Q61 刑罰的種類

    Q62 數罪判決的執行刑

    Q63 數罪判決時聲請定應執行刑的機關

    Q64 刑罰執行的報到

    Q65 聲請易科罰金

    Q66 罰金與入監服刑

    Q67 沒收犯罪所得

    Q68 暫緩入監服刑

    Q69 刑罰執行不服聲請救濟

    Q70 徒刑與羈押

    Q71 累進處遇制

    Q72 帶配偶與子女入監服刑

    Q73 服刑中請假返家

    Q74 申請假釋

    Q75 緩起訴

    Q76 有期徒刑的服刑

    Q77 少年法院的賠償裁定

    Q78 被司法機關扣押之物

    Q79 被沒收的財產取得賠償

    Q80 被告以外之人財產遭檢察官扣押



    PART 5 上訴、抗告、特別救濟

    Q81 對刑事判決不服

    Q82 提起上訴

    Q83 如何提起上訴

    Q84 不附理由上訴

    Q85 上訴理由

    Q86 上訴第三審

    Q87 上訴三審有何不同

    Q88 判決違背法令

    Q89 簡易判決上訴

    Q90 對協商判決上訴

    Q91 判決確定後之救濟方法

    Q92 聲請再審

    Q93 如何聲請再審

    Q94 如何提起非常上訴

    Q95 抗告

    Q96 再抗告

    Q97 準抗告

    Q98 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Q99 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的例外

    Q100 上訴後和解



    PART 6 附錄










    其 他 著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