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這是作者多年來?究晚明小品的一點點心得報?。
民國二、三十年代,由於周作人、林語堂的提倡,晚明小品的整理和?究,曾經盛極一時,可是,在一場美文與雜文、蒼蠅與宇宙的小品文論戰之後,也就煙消火燼了。雖然如此,現代人寫作的文學史,都會列上專章來討論公安派、竟陵派的文學理論,和袁中郎、張岱的散文。
民國六十六年,我完成〈晚明性靈文學思想?究〉以後,就想從事這個領域的?究,可是,由於原始資料取得困難,一度中輟。
到了清華大學,參與中國語文學系主辦的「明代文學與社會」?討會,得與文史學界的朋友共同討論明代的政治、經濟、社會、思想、文學等各方面的問題,我在會中嘗試提出「晚明小品與明季文人生活」的報?,因而奠立了本書各篇立論的基礎。
基本上,我認為晚明小品是明朝末年江南文化的產物,必須探究其生發的時空背景,了解明季文人生活的形態,才能具體把握小品紛繁歧異的樣貌,進而給予正確的評估。所以,我考察了「小品」一詞在晚明衍生的社會背景,及其流行的意義;掌握了李卓吾與陳眉公的典型意義;甚至於對今人不屑一顧的《狂言》,作時代定位的觀察。
當然,我並沒有忘記文學本身的?究,所以寫下了〈張岱散文論〉一文;而附錄討論馮夢龍的文章,雖然看似與小品無關,實際上,馮氏編寫的許多著作,與小品的發展有密切關連,希望日後能從小品的觀點,再來討論這位廣受小說、戲曲?究者重視的大家。
〈論李卓吾與陳眉公:晚明小品作家的兩種典型〉與〈蘇東坡與晚明小品:談「小品」語詞的衍生與流行〉曾經分別刊登於《文學評論》第九集,和淡江大學中文系主編的「中國社會與文化學術?討會」論集《晚明思潮與社會變動》,收入此書時,都已作過修訂。〈馮夢龍「情教說」試論〉,曾於「明代戲曲小說國際學術?討會」中宣讀,載《漢學?究》六卷一期(民國七十七年六月出版)。
又,〈論李卓吾與陳眉公〉、〈張岱散文論〉曾經獲得國科會〔編按:後改稱科技部〕?究獎助,特此致謝。
願以此書獻給參與「明代文學與社會」?討會的同道,希望它可以引起大家更熱烈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