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文化,是人類社會創造之產物,又是社會進化之產物;未有社會,而文化未有成立之可言也。社會未有進化,而文化未有發展之可言也。文化由傳遞而遺留,以縱的方面言之:文化是由過去歷史以積累者也。文化,是在人類集團中互相影響,而交替其形態。以橫的方面言之:文化之在一國家一民族,常表現其機能,以促社會集團之進步,控制自然界事物之更新者也。吾人欲了解社會進展之趨勢,與民族集團之盛衰,吾人必先了解文化。吾人欲了解現代國家民族之文化形態,必先了解上古中古近代之文化形態。文化有物質的、精神的二方面之表現:物質與精神,未能平均發展,則文化亦未能平均發展。中國數千年來之文化如何,吾人須從物質與精神二方面之探討,只從物質方面而棄其精神方面,抑只從精神方面而棄其物質方面,則文化之實質,未能明悉也。文化隨人類歷史以進展,又常隨人類價值以進展。故在一時期之文化階層,與在其他一時期之文化階層,必有異;然而文化未有進步,則文化常在停頓中,如航舟漂海,失去推進之力,終未知誕登彼岸之何期。寖假文化失去其推進之力量,必陷於停頓,由停頓而陷於衰落,國家民族受重大之影響,或相率而淪胥以亡。是故文化衰落之國家,民族欲談復興,是猶緣木而求魚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