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存狀況
「香港二樓書店」讓您 愛上二樓●愛上書
我的購物車 加入會員 會員中心 常見問題 首頁
「香港二樓書店」邁向第一華人書店
登入 客戶評價 whatsapp 常見問題 加入會員 會員專區 現貨書籍 現貨書籍 購物流程 運費計算 我的購物車 聯絡我們 返回首頁
香港二樓書店 > 今日好書推介
   
比利戰爭【完整新譯本】
  • 定價117.00元
  • 8 折優惠:HK$93.6
  • 放入購物車
二樓書籍分類
 
繼承法

繼承法

沒有庫存
訂購需時10-14天
9789575116071
戴炎輝,戴東雄,戴瑀如
元照出版
2021年10月01日
150.00  元
HK$ 135  






ISBN:9789575116071
  • 叢書系列:民事實體法
  • 規格:平裝 / 344頁 / 17 x 23 x 1.6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民事實體法


  • 社會科學 > 法律 > 民法











      俗語說:「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個人畢生努力之財產,不能隨其死亡帶離世界。國家為處置人民死亡後之財產關係,特規定民法繼承編,以解決該權利義務之歸屬。為此,本書以論述民法繼承編為目的,分為兩大部分:序論與本論。於序論中闡明民法繼承權與繼承財產之特色,共分五章,依次為繼承之根據、繼承之意義及分類、繼承法之編訂、繼承法之性質與繼承權。在本論中,依民法繼承編之體系,共分為三章,首先為遺產繼承人,說明被繼承人死亡以後,由何人為其繼承人;其次為遺產之繼承,闡述繼承人繼承財產之方法,與繼承所生之權利與義務;最後為遺囑,乃為尊重被繼承人處置個人財產之自由意思而設,並應優先法定繼承。



      本書為三代傳承之著作,由大戴(炎輝)、中戴(東雄)及小戴(瑀如)所共同撰述。各代有不同的時代背景與社會環境,而呈現立法與修法之進展。本書之主要特色有二:其一,繼承法在於解決被繼承人之財產如何由繼承人繼承,而以財產法之規定易發生牴觸。於發生牴觸時,應如何優先適用,有深人檢討。其二,理論之探討,需要實務之配合,方能融會貫通,為此本書另以「繼承法實例解說」予以搭配,以期讀者能融會貫通,而有條理的解決因繼承所生之法律疑難。


     





    自 序�戴炎煇

    繼承編修訂版自序�戴東雄

    民國一一○年修訂版自序�戴瑀如

    作者簡介



    【第一編 序 論】

    第一章 繼承之根據�3

    第二章 繼承之意義及分類�7

    第三章 繼承法之編訂�13

    第四章 繼承法之性質�29

    第五章 繼承權�31



    【第二編 本 論】

    第一章 遺產繼承人�37


    第一節 繼承之開始�37

    第二節 繼承人之資格、種類及順序�40

    第一款 繼承人之資格�40

    第二款 繼承人之種類及順序�43

    第三節 各種繼承人�48

    第四節 代位繼承�58

    第五節 應繼分�67

    第六節 繼承權之喪失�72

    第一款 繼承權喪失制度之沿革�72

    第二款 繼承喪失之意義、事由及效力�76

    第七節 繼承回復請求權�84



    第二章? 遺產之繼承�107

    第一節? 繼承之效力�107

    第一款? 繼承之標的物�107

    第二款? 繼承之費用�112

    第三款? 遺產受酌給權�113

    第四款? 共同繼承�120

    第二節? 概括繼承之有限責任�130

    第一款? 總? 說�130

    第二款? 民國19年限定繼承之主要內容�138

    第三款? 概括繼承有限責任(法定限定繼承)之特色�141

    第四款? 遺產之清算�157

    第五款? 強制無限責任繼承與任意無限責任繼承�171

    第六款? 過渡條款之溯及適用�175

    第三節? 遺產之分割�177

    第一款? 繼承遺產之分割�177

    第四節? 繼承之拋棄�199

    第一款 總 說�199

    第二款? 拋棄繼承之效力�211

    第五節? 無人承認繼承�221

    第一款? 總 說�221

    第二款? 繼承財產之管理及清算�224

    第三款? 繼承人之搜索及賸餘財產之歸屬�231



    第三章? 遺? 囑�235

    第一節? 總 論�235

    第一款? 遺囑制度之沿革及存在理由�235

    第二款? 遺囑之意義及內容�239

    第三款? 遺囑能力�240

    第二節? 遺囑之方式�243

    第一款? 總 論�243

    第二款? 普通方式之遺囑�244

    第三款? 特別方式之遺囑�252

    第四款? 見證人之資格�256

    第三節? 遺囑之撤回�258

    第一款? 總 說�258

    第二款? 遺囑撤回之方法�260

    第三款? 遺囑撤回之效力�263

    第四節? 遺囑之執行�266

    第一款? 遺囑之提示與開視�266

    第二款? 遺囑執行人�268

    第五節? 遺囑之效力�275

    第六節? 遺 贈�278

    第一款? 總 說�278

    第二款? 遺贈之效力�280

    第三款? 遺贈之承認及拋棄�285

    第七節? 特留分�288

    第一款? 總 說�288

    第二款? 特留分之意義及拋棄�291

    第三款? 特留分權利人及其數額�293

    第四款? 特留分之算定�294

    第五款? 特留分之扣減�297



    主要參考書�309





    自序



      (一)本書繼拙著「中國親屬法」(民國44年出版)而作,以說明現行民法第五編繼承編為目的。著者一向認為:吾人研究現行法,不宜跼蹐於法條之解釋,既須明瞭各種制度之來源,且期策應將來,故本書,除解釋法條之外,並略述各種制度之沿革,對於現行民法,又間或加以批評,以供立法上之參考。



      (二)現行民法繼承編,若干部分固亦保存吾國傳統,但大率採取諸國,尤以歐洲大陸法系之思想及其立法技術為多。吾國民法繼承編,常欠缺明瞭之處,尤以開放繼承權之拋棄、無人承認之繼承,及特留分制度為甚,故本書常用比較法制之方法,藉以闡明法文之本意,並求其能以適應時代之潮流。



      (三)本書注重綜合系統的研究,故對繼承編各條文相互之關係,及其與民法各編,尤其親屬編及其他法律之關係,依學理加以綜合,以期能有系統的理解。



      (四)解釋民法條文,學說固不可忽視,但欲觀察條文實際運用之情形,解釋例及最高法院判例,尤宜注意。故凡能利用之一切解釋例及判例,本書皆一一登載其要旨,並於卷末,附錄所引用之解釋例及判例之索引。



      (五)研究吾國法律時,當遇到本國資料之缺乏,既缺基本資料,又乏專題研究著作可資參考,尤以親屬法、繼承法為甚。而教本所說,亦多相同之處,既未能深入,且態度極為保守,致缺乏振作之氣象。最近曙光漸露,可喜孰甚,允宜加強學術之研究,以期進步。故本書引用學說不少,其間且多加以評論,而就過去學者未論及之點,披瀝己見者亦多。此固出於拋?引玉之意,非敢標奇立異也。本書中未純熟及錯誤之處尚多,希識者不吝賜教。



      (六)本書之成,承本院林教授紀東先生之鼓勵,又解釋例、判例及引用資料之整理及校合,則承本院施助教綺雲女士之幫助,謹此致謝。而本書排印之校對工作,由小兒東生及東雄擔任,順此誌明。

    ?
    戴炎輝謹識

    民國45年11月28日於臺大法學院




    其 他 著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