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第一編 民事法
第一章 民法總則
第一節 試論法律行為之無效�3
第二節 試論法律行為之撤銷(一)�13
第三節 試論法律行為之撤銷(二)�27
第四節 權利能力與當事人能力及行為能力與訴訟能力在實體法與訴訟法間之關係�44
第五節 期間起算之標準�52
第六節 試論民法關於時之效力�86
第七節 試論消滅時效適用於不動產回復請求權之範圍�92
第八節 試論消滅時效之特別期間�99
第九節 原本請求權與利息請求權時效之主從關係�112
第十節 對於本院民庭會議一○六年民議字第二號提案之研究意見�116
第十一節 試論因起訴而中斷消滅時效之效力�118
第十二節 試論中斷消滅時效之起訴�126
第十三節 試論與起訴中斷時效有同一效力之事項�138
第十四節 以假扣押裁定聲請強制執行是否得中斷時效之爭議�151
第二章 財產法
第一節 詐欺行為與侵權行為之並存�157
第二節 共同過失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164
第三節 中華民國民法所定當事人違反契約之效果�166
第四節 詐害行為之撤銷�171
第五節 試論契約解除後他方當事人所受領給付物之返還�188
第六節 權利義務之概括承受�197
第七節 債權雙重讓與之效力�212
第八節 抵銷權之行使�218
第九節 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原則之演進�230
第十節 試論終止租賃契約前之定期催告�232
第十一節 試論耕地租賃之租賃物�242
第十二節 銀行辦理放款所衍生之民事訴訟�249
第十三節 最高法院四十八年台上字第二○九號判例存廢之研究──兼論讓與違章建築有無物權移轉之效力�264
第十四節 最高法院民庭會議一○二年民議字第十號提議之研究意見�275
第十五節 試論不動產物權行為之方式�282
第十六節 試論共有不動產之協議分割�293
第十七節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之功能�301
第十八節 土地抵押權與銀行貸款──釋論民法第五百十三條所定法定抵押權之效力�314
第十九節 最高限額抵押權在實務上可能發生之問題�327
第二十節 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債權之範圍�336
第二十一節 最高法院民庭會議一○五年民議字第一號提案之研究意見(一)�362
第二十二節 本院一○五年民議字第一號提案之補充意見�365
第三章 身分法
第一節 重婚效力之探討�369
第二節 關於民法第一千零十七條適用之研究�384
第三節 試論民法親屬編修正前第一千零十七條規定之適用──最高法院五十九年臺上字第二二二七號及六十三年臺上第五二二號判例之檢討�389
第四節 再論民法親屬編修正前第一千零十七條規定之適用�400
第五節 試論兩願離婚之法定方式�411
第六節 關於夫妻兩願離婚後未成年子女之監護�421
第七節 法律上推定之婚生子女�427
第八節 試論女子重婚後所生子女生父之推定�430
第九節 母再婚後所生子女之生父之確定�439
第十節 關於收養子女規定之適用�442
第十一節 收養子女行為之無效�473
第十二節 對於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108年度台上大字第1719號裁定之淺見�479
第二編 商事法
第一章 監察人依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三條代表公司是否應經董事會決議之爭議�483
第二章 出席股東不足法定最低人數所為股東會決議之效力�487
第三章 關於保險法第六十四條規定之適用�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