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序
信託制度在運作上極富彈性,且深具社會功能,故在英、美早被廣泛運用。任何人均可藉由契約或遺囑以金錢、動產、不動產或其他權利,為自己或他人之利益成立信託關係;且於符合法定要件下,信託之目的、範圍或存續期間等均可依個別需要而訂定。
我國於信託法與信託業法施行後,信託業者對於信託商品之開發,亦針對消費者需求而愈來愈多元化。為使從事信託業務之人具有專業相關知識,主管機關要求從事信託業務之人應取得相關證照,因此,金融業、保險業等內部人員皆積極參與信託相關考試,以取得信託相關證照。
而對於欲利用信託制度管理財產之一般消費者或欲參加信託考試之從業人員,在面對多且雜的條文內容,實難瞭解其意義。本書以案例之方式,解釋條文的文義,並就實務上之相關商品為一介紹,且附上契約信託與遺囑信託之範例,期能讓一般消費者與從事信託相關業務之人員能更容易理解信託法及信託業法之相關規定。
信託理財面面觀一書在這一次的再版內容中,分別就實務的解釋增加案例說明,並就新修定通過的相關條文為訂正。另外,有鑑於現行公益信託相關條文並不足以因應實務上的運作,修法的聲音不斷出現,立法委員也草擬出相關的草案版本,故將該草案附於本書的附錄中,提供讀者為參考並瞭解未來修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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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秀菊
2021年5月